口述历史与国史研究

发布日期: 2017-05-24   作者:   浏览次数: 57

作者:左玉河

    口述历史旨在以口述访谈的方式采集、整理与保存当事人(亲历者、见证者、受访者、口述者等)的历史记忆,呈现当事人亲历的历史真实。国史是最适合采用口述史方法进行学术研究的领域。口述历史的对象必须是健在的历史当事人,新中国成立以前重大事件的历史当事人多已故去或即将逝去,越来越难以满足口述访谈的基本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当事人越来越集中于新中国成立之后,口述访谈的对象多为共和国历史的当事人而不再是民国历史的当事人,口述史料的采集多集中于国史领域而非民国史领域,历史当事人健在的客观现实决定了口述历史与共和国史研究有着天然的密切关联。

    口述历史对国史研究的价值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口述历史拓展了国史资料收集的范围,将鲜活的口述史料采集、整理并保存下来,为国史研究提供了可资利用的口述资料;二是口述历史改变了以往国史研究的范式和书写方式,更加关注国史研究者与历史当事人之间的互动合作,倡导历史当事人书写他们自己的历史,国史研究及其书写不再是国史学专家的专利,历史当事人也可以参与其中,他们既是共和国历史的创造者,同时也是共和国历史的记录者和书写者。作为当事人的共和国历史创造者与作为访谈者的国史研究者密切合作,共同书写着共和国历史。口述历史为普通民众书写自己的历史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改变了国史研究的既定模式。

  

一、口述史料是国史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

口述历史对国史研究的价值,集中体现在搜集和利用口述史料方面。历史研究的基础是资料,其中以档案资料最具价值,国史研究必须充分利用丰富的档案史料。国史研究的时段集中于新中国成立之后,研究内容集中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事件,而这些事件或仍处于发展过程之中,或刚结束但仍对现实产生影响,或虽然结束但尚未盖棺定论,而参与这些事件的当事人仍然健在。因国史研究内容距离今天太近且当事人依然健在,这些事件尚无充分时间进行必要的历史沉淀,故国史研究者对这些事件的认识难免出现模糊,难以做到客观公允的评价。也正是因为这些事件距离现在太近,国史档案资料受档案法和保密法规定不能充分公开,势必导致档案资料的开放和利用受到严格限制,这是国史研究的先天性劣势。但国史研究时段及内容距离现在较近,也为国史研究提供了古代史(甚至近代史)研究不具备的独特优势——事件的当事人仍然健在,可以为研究者提供翔实而鲜活的口述史料,弥补了档案资料不能充分开放的缺憾。健在的历史当事人是共和国历史活动的亲历者,国史研究者可以通过对他们进行口述访谈的方式获取研究需要的口述史料,深化对历史事件的认识。利用口述访谈方法发掘、整理和利用当事人的口述史料,进而弥补国史研究档案资料的不足,这恰恰是国史研究的独特优势。

现代口述历史是使用录音或录像设备,将历史当事人叙述的内容完整地记录下来,并按照严格的规范整理成口述史料。根据历史当事人录音录像资料整理出来的文字记录,要与录音录像、其他当事人及相关文献材料进行反复核实和考订,因而是可信的。口述史料对国史研究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在档案资料开放不充分的情况下,口述史料可以部分弥补国史研究缺乏资料的问题。历史资料是国史研究的基础,档案资料作为文献资料的中坚,不能充分开放利用,势必影响国史研究的进展。在档案资料开放程度有限的情况下,口述史料的搜集、整理和利用便显得格外重要。口述史料是国史研究的资料来源之一,也是弥补档案资料不足的重要途径。当年参与新中国建设的当事人多已退休,他们为新中国建设付出了极大的辛劳,对所经历的历史有着深刻的感受。对这些参与新中国建设的当事人进行口述访谈,以三亲(亲历、亲见、亲闻)为原则,让他们从不同的角度讲述关于新中国建设及生活中的故事,有意识地采集、整理其记忆中的鲜活史料是国史研究的基础工作。

其次,口述史料可以弥补目前部分开放档案资料中比较模糊的、粗线条的记载。档案文献的有些记载是抽象或粗线条的,依据这些资料建构的历史往往是不丰满的。口述史料可以提供事件的详细过程以及不见于官方档案记载的历史细节和具体场景。历史当事人讲述其亲身经历的故事、亲眼所见的事情、亲耳听闻的言语,还原了历史的场景,重现了历史的细节,恢复了历史的生动性和鲜活性,因而弥补了国史研究文献资料的不足,这正是口述历史的特点所在,也是口述历史的魅力所在。档案资料基础上的宏大叙事与口述访谈基础上的微观讲述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如果说宏大叙事是历史的骨干,那么当事人的微观讲述就是历史的血肉,会使历史丰满起来。口述访谈的鲜活资料必须置于宏大的历史演进框架中,方能彰显其生动之意义。档案资料与口述史料互补,宏大叙事与微观讲述结合,两者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建构出复杂的历史场景,那些隐藏在舞台之后、纸背之后的历史实况得到彰显,进而赋予国史书写以灵性,使国史著作内容丰满、生动感人、富有可读性。

最后,口述史料对档案资料具有独特的验证、鉴别功能。国史研究者开展口述史料的搜集、整理过程,是熟悉、梳理和研究历史真相的过程,也是对各种形式的国史资料进行勘比、消化、鉴别、筛选以及保证资料真实性的过程。通过口述史料与部分开放的档案资料进行比对,可以校正档案文献中某些失误的记载,甚至验证文献资料的真伪。同时,口述史料拓展了国史研究资料的范围,可以提供档案史料没有记载或很少记载的资料。传统史学注重宏大的政治、军事、经济问题,档案资料主要记载关乎国家大事的军政要员的活动,较少涉及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而社会史、社会文化史恰恰注重眼光向下的研究策略,关注的是民众日常生活史,这部分资料在官方档案中很少记载,这就为口述史料留下了很大空间。民间口述史料的发掘不仅开阔了研究者的视野,而且使研究者的观点更能体现普通民众的历史观念。口述史的研究方法可以兼顾官方以及社会民众不同的声音和诉求,国史研究者通过口述史料可以把当事者及普通民众的认知与官方的记录进行比较,不仅能够从档案资料中看到官方对某个事件的态度和主导意见,而且可以利用口述历史听到来自普通民众对该事件的意见,有利于综合考察各方面的意见,形成比较客观的历史认识。采用口述方法纂修的国史著作,其观点和视野将更加客观公正,内容也更加丰富多彩和真实可信。正是因为口述史料对国史研究有着独特的价值,故国史研究者要自觉地利用口述访谈方式采集、整理并利用口述史料。

  

二、口述历史是实现人民书写国史的有效途径

口述历史不仅是历史学的新兴分支学科,而且是一种历史研究方法。这种方法运用到历史研究中,改变了以往历史研究的模式,带来了历史研究的革命性变革。以往历史研究的主体是历史研究者,客体是某时段的人和事。国史研究是指专业研究者利用相关文献材料,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人们的活动进行探究。国史研究的主体是专业的历史学家,客体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当事人的活动。口述历史是国史研究者通过口述访谈的方式,对历史当事人进行采访并在沟通中整理口述史料的过程,当事人可以通过口述方式讲述亲身经历的共和国历史,访谈者将当事人口述的历史加以记录,并对口述音像资料进行整理加工,最后形成的口述历史文本可以说是作为历史研究者的访谈者与作为历史当事人的受访者合作完成的。访谈者与受访者访谈、沟通、补充和整理文本的过程,既是口述史料的采制过程,也是口述历史的研究过程。在这个研究过程中,作为研究者的访谈者是口述历史研究的主体,受访的历史当事人不仅处于研究对象的客体地位,也不仅是历史研究的旁观者,而是历史研究的参与者,同样是口述历史研究的主体,双重主体是口述历史研究的突出特性。

口述历史研究的双重主体表明当事人同时是历史的研究者和书写者,而其研究和书写历史的方式是通过当事人的口述实现的。历史当事人可以通过口述访谈方式讲述历史,可以与访谈者合作共同完成对某段历史的叙述及书写,这改变了以往历史研究中完全将当事人作为研究对象(客体)而将其排除在研究主体之外的做法。历史当事人既是历史的创造者,同时也是历史的研究者和书写者。作为当事人的历史创造者与作为访谈者的专业研究者合作,共同书写着国史,因此,口述历史为历史当事人书写自己的历史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和可行的渠道,改变了历史研究的既定模式。

口述历史的双重主体特性,将唯物史观倡导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书写者的理念变成了有可能付诸实施的现实,作为历史当事人的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口述历史的方式书写自己创造的历史。

以往的历史研究关注杰出人物,这有其合理性,因为他们处于历史舞台的中心位置,往往在历史活动中担任重要角色。自唯物史观诞生以来,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得到了空前彰显,书写人民群众的历史成为近代以来史学发展的趋势。唯物史观的核心观点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因此要研究和书写人民群众活动的历史,但是以往的史家不仅是历史资料的搜集、整理、记录和保存者,而且是历史研究的承担者和书写者,他们记载的活动多是杰出人物的活动,书写的历史多是杰出人物创造的历史,即便是想书写人民群众的历史活动,也因缺乏有关的历史资料而难以实现。故以何种方式研究和书写人民群众的历史,成为长期以来困扰历史研究的重要问题。

口述历史的兴起改变了这种状况,为人民群众书写自己的历史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口述方式,讲述并记录自己亲身经历的历史。新中国的历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共同创造的历史,人民群众是国史的主角和创造者,理应成为这段历史的研究者和书写者。口述历史是实现人民群众研究、书写和记载自己经历的新中国历史的工具,是人民群众书写自己历史的手段、方法和主要途径。人民群众既是新中国口述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见证人和当事人,同时也是历史的研究者、叙述者和书写者。

正因为如此,国史研究应当鼓励不同阶层的民众以口述的方式记录他们所经历的国史,讲述他们自己亲身经历的国家社会的历史,发出并保留下他们的声音。这样,才能将唯物史观所强调的基本原则真正贯彻到国史研究和书写之中。口述历史使普通民众的活动被记录并保存下来,国史研究者应当关注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史,对他们进行口述访谈,让不同阶层的民众讲出亲身经历的历史和有切身感受的历史,留住他们的声音,与普通民众共同书写人民群众的历史。

三、访谈者与当事人的密切合作是口述访谈成功的关键

共和国口述史料的采集要靠口述访谈,国史研究者与当事人共同研究和书写共和国历史同样要依靠口述访谈。口述历史访谈既是采集国史口述史料的主要途径,也是实现作为访谈者的研究人员与作为受访者的当事人合作进行国史研究的主要渠道。口述历史访谈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研究者与当事人进行口述历史研究的过程。口述史料的采集和口述历史研究的过程都集中在研究者与当事人的口述访谈过程之中,故口述访谈是口述历史工作的核心环节。

作为研究者的访谈者与作为受访者的当事人的密切合作是做好口述访谈的关键所在,两者在口述访谈中的关系类似于电影拍摄中导演主演的关系。访谈者多为国史研究者,是口述历史访谈的策划者和主导者,相当于导演,负责口述历史的整体策划、具体问题的设计、辅助资料的查找、录音录像后文本的整理,以及口述内容的取舍、诠释、口述文本的定稿等工作,在口述历史访谈中占有较大的主动性,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应当谨记:访谈者绝不是口述历史舞台上的中心演员,离开了当事人的口述是无法进行口述访谈的,更谈不上做出口述历史来,因此,访谈者仅仅是当事人进行历史叙述的助产者,而不是口述史料的生产者。访谈者在口述访谈过程中可以按照采访提纲提问、插话,但更应是当事人历史记忆的采集者和当事人口述的协助者,而不是当事人历史记忆的评论者。访谈者不能过多地以自己对历史事件的认识影响历史当事人,更不能将自己的历史认识强加给当事人,使口述历史变成当事人根据访谈者意志呈现的口读历史。

作为研究者的访谈者在口述访谈中虽然有很大的主动性,但必须严格按照口述历史的规范进行。口述历史访谈有严格的学术规范,从口述历史访谈对象的确定,到访谈问题的设计,再到访谈过程及访谈记录的整理和发表都有严格的规程。口述历史访谈对访谈者要求很高,需要结合研究确定访谈主题,需要根据访谈主题设计具体问题,需要寻找合适的当事人作为访谈对象,需要做好充分的前期案头工作,了解当事人的经历、访谈主题相关知识、掌握访谈的基本技巧、制定详细的访谈计划等,访谈结束后要进行规范化的录音录像整理等。口述历史访谈的过程,是访谈者与受访的当事人通过口述访谈的方式,共同回忆和书写某段历史(或某事件)的过程,是双方反复进行沟通、修改和订正的过程,也是口述历史研究的过程,故在访谈过程中必须遵守基本的口述历史学术规范。

真实是口述史的灵魂,提高口述史料可信度的途径在于提升口述历史内容的真实性。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建立访谈者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访谈者能否获得当事人的充分信任,是能否获得真实的口述史料的前提。要获得当事人的信任,访谈者必须严守学术规范和职业道德,注意访谈纪律,严格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务必消除当事人口述的顾虑,做到守口如瓶,未经当事人允许不能将口述访谈内容对外透露。

历史当事人不是口述访谈的冷眼旁观者,而是热心参与者,是口述历史的主演,因此,口述历史的真实与否取决于历史当事人叙述的内容是否真实。而历史当事人要想真实地叙述自己亲身经历的历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克服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口述访谈必须关注制约当事人历史叙述的诸多因素,当事人要努力克服影响其口述的诸多干扰因素,这需要访谈者与当事人的共同努力方能实现。

影响当事人口述的因素,除了记忆衰退的自然因素之外,还有当事人的心境、情绪、动机、信任度、意识形态、政治权力等因素。当事人往往以现在的语言、情景和风格叙述过去发生的故事,如历史当事人在邓小平时代叙述亲身经历的毛泽东时代的故事,已经渗入邓小平时代的语言风格、语言词汇和价值判断因素,并且其叙述的历史内容是根据邓小平时代的现实需要而进行取舍的。

  

有意回避某些对自己不利的事情,甚至编造或者隐瞒历史事实,是受社会现实利害影响而出现的普遍现象。当事人要叙述哪些故事,以怎样的方式进行叙述,是其主观选择的结果,在谈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时会采取回避、推卸或轻描淡写的态度也是人之常情。当事人有意删改某些记忆中的真实,遮蔽某些历史事实,仅仅叙述那些对自己有益的故事,所依据的就是现实利害关系。社会环境因素对当事人选择叙事角度、评价历史事件、褒贬历史人物有着难以抗拒的影响,这是国史口述访谈者需要注意的。

历史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想象和主观意愿重新组合、编排、过滤历史事实,必然导致对相同事件的多种呈现和多种声音。对同样的历史事件,不同的当事人会有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历史记忆。普通民众与决策者对所经历的相同事件有着不同的感受、体验和认识,回忆的内容也会不一致,这主要源自他们在事件中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的差异。决策者多处于事件的领导地位,发挥着领导、决策、指导行动、处理事件中遇到的问题的作用,因而他们对事件的记忆或许更为清楚,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更为了解,他们的回忆或许更有价值。多数普通民众只是事件的参与者和旁观者,对事件的起因和进程并不是十分清楚,他们所能回忆的只是自己亲身经历的那部分,看到的仅仅是事件的一部分,而对全局性的事情了解得比较有限,故他们的回忆难免会不周全,导致其价值有限,但这并不能说明普通民众口述的价值就低于决策者回忆的价值。因为民众作为参与者的视角和感受同样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为研究该事件提供普通当事人独特的视角和深切的感受,而不是决策者口述的一面之词。普通民众看到的事件或许没有决策者周全,但却能看到事情的另一种面相。如果部分普通民众是某个事件的受害者,那么他们对该事件会有深刻的记忆,他们所看到的和理解的事情就会与决策者及具体实施者不同。这样,事件的决策者、普通参与者与少数受害者因当时所处地位不同和所起作用不同,他们观察问题的视角和体验就会明显不同,因而会对该事件中的人和事有不同于他人的记忆和评价,三方共同口述的历史事件才能真正从不同的侧面反映该事件的面相。这样看来,决策者与普通民众的口述都有其价值。

面对共同经历的相同事件,口述访谈中出现决策者与普通民众的回忆及评价存在差异和矛盾属于正常现象,因为他们对同一段历史或相同事件有着不同的感受和认识。面对当事人口述内容的差异和矛盾,作为国史研究者的访谈者应该注意:一要认真分析两者口述内容矛盾之点,二要弄清两者当时所处地位及所起的作用,三要查找相关文献对双方记忆进行验证和核对。研究者不能仅听一面之词,要兼听多方口述证据,尤其是倾听不同当事人的不同意见。同时不仅注重当事人的口述证据,还要重视与事件相关的物证——文献证据,既兼采口供和实物证据。决策者的口述记忆固然重要,但普通民众的声音同样要倾听。人们因现实的利害关系和对事件的感受不同,对同一事件的心理体验不同,后来的回忆内容及对事件的评判肯定会有差异,各自建构起来的事件及人物形象也是不同的。国史研究者最明智的办法就是倾听各方当事人的声音,对照文献资料加以考证,进而做出自己的判断。如果自己无法骤然做出判断,可以将各方意见详细地记录下来,作为口述史料保留,以待后者评判。国史口述访谈中出现相互矛盾性叙述,其价值在于为后人提供了深入研究的线索和素材。

  

本文转载自: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网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2016年第3